平湖市興旺水族用品有限公司對其注冊在第31類的12685391號“紅又紅”商標被商標局駁回不服,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該商標的駁回復審事宜,并最終取得維權(quán)成功。
案情回顧:
申請商標是平湖市興旺水族用品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,目的是用于宣傳企業(yè)的品牌。該品牌自上市以來,經(jīng)過廣泛宣傳與推廣,在消費者中具有廣泛的知名度和誠信度,深受消費者喜歡和信賴。湖南朗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申請注冊了“紅又紅”商標,但該商標卻于2014年9月3日被商標局駁回。
申請商標:
申請商標“紅又紅”為申請人所獨創(chuàng),其中的“紅”就不是指顏色,而是取意“興旺、興盛”,兩個“紅”字之間以“又”字相連表示遞進——“越來越**”的意思,商標整體含義表達的是申請人希望企業(yè)“越來越興旺發(fā)達并建立廣泛知名度”的美好愿景,是對申請人“平湖市興旺水族用品有限公司”企業(yè)字號“興旺”的完美詮釋。
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為“谷(谷類),自然花,活魚,新鮮水果,新鮮蔬菜,植物種子,飼料,魚餌(活的),寵物食品,動物棲息用干草”,每一樣商品都包含有多種不同的小商品,根本沒有統(tǒng)一的顏色特點。
申請人已經(jīng)成功注冊了11420236號“鼎御紅”商標、12563642號“尊御紅”商標、11664453號“鼎御紅”商標,這三個商標指定商品與申請商標類似,申請商標“紅又紅”是這些商標的系列商標,申請人申請注冊申請商標完全是出于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保護的善意,應(yīng)該予以肯定和支持。
綜上所述,“紅”字含義豐富,并不是單指一種顏色。申請商標中的“紅”字即寓意“興旺、興盛”,是申請人希望企業(yè)越來越興旺發(fā)達并建立廣泛知名度的美好愿景,并未直接表示指定商品的顏色特點。申請商標完全為申請人所獨創(chuàng),設(shè)計思路清晰、含義明確,具備顯著性與標識性。申請人在對申請商標的長期使用過程中,使申請商標顯著特征更加突出,并在消費者中具有相當高的知名度。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與誤認,應(yīng)當作為商標被核準注冊。由于我公司律師分析的有理有據(jù),商評委最終裁定12685391號“紅又紅”商標予以初步審定。